法国新古典主义(理性主义)
时代背景
十七世纪法国新古典主义在实质上就是当时法国阶级妥协和中央集权制的产物。象征之一就是法兰西学院。这是在路易十四和黎塞留的庇护之下,从原来由贵妇人主持的文艺沙龙发展而成的法国官方的最高学术团体,它精选全国文艺,学术乃至政治军事各方面的最杰出的代表四十名,号称四十“不朽者”,来讨论一般文化特别是文艺方面的问题,进行表决。这种决议就具有法律的权威,一切文艺学术工作者都必须谨遵无违。这样,这些“不朽者”就制定了一个唯一的文艺和学术思想发展的路线。很显然,这就是文艺和学术思想方面的中央集权的具体表现。一切要有一个中心的标准,一切要有法则,一切要规范化,一切要服从权威,这就是新古典主义的一些基本信条。
三一律(classical unities)是西方戏剧结构理论之一,亦称“三整一律”。是一种关于戏剧结构的规则。先由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戏剧理论家提出,后由法国古典主义戏剧家确定和推行。要求戏剧创作在时间、地点和情节三者之间保持一致性。即要求一出戏所叙述的故事发生在一天(一昼夜)之内,地点在一个场景,情节服从于一个主题。法国古典主义戏剧理论家布瓦洛把它解释为“要用一地、一天内完成的一个故事从开头直到末尾维持着舞台充实。”17世纪,三一律被法国古典主义戏剧家当作不可违反的规定而极力推行,并在欧洲剧坛长期占据统治地位。
Pierre Corneille(高乃依)
高乃依(1606~1684),是十七世纪上半叶法国古典主义悲剧的代表作家,一向被称为法国古典主义戏剧的奠基人。1629年,他的第一部喜剧《梅丽特》问世,1635,他完成了第一部悲剧《梅德》。1636 年,他推出了轰动整个巴黎的悲剧《熙德》,创立了法兰西民族戏剧的光辉典范;但该剧也在法国文坛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遭到了一些贵族文人的诋毁攻击。1640年至1643 年,他又先后完成了《贺拉斯》、《西拿》和《波里厄克特》三部比较重要的悲剧,1674年,他完成了最后一部悲剧《苏莱拿》,十年后他在贫困与孤寂中死去。

皮埃尔·高乃依
法国古典主义这种文艺上中央集权的势力,从关于高乃依的第一部成功的悲剧《熙德》的争论中可以得到一个很好的具体例证。法兰西学院对这部受群众热烈欢迎的剧本发表一篇评论,指责它违犯了古典的义法,特别是三一律中的地点一律,高乃依此后在讨论剧艺的文章中,便不得不附和法兰西学院的迂腐的观点,在创作实践方面,也小心翼翼地力求投合法兰西学院的口胃。
中央集权是和资产阶级的个性自由的理想不相容的,但是在当时却是符合资产阶级利益的,一个强大的中央政权对内可以维持治安秩对外可以威慑争权夺利的搏斗场中的敌人,对工商业的发展与殖民的扩张都是有利的。在这里民族传统也起了作用,法国人作为拉丁民族,是古罗马的继承人。在政治上罗马帝国在他们心目中一直是一个光辉的榜样。“帝国”这个响亮的称号是当时法国统治阶级所心醉神迷的。他们想在法兰西的土壤上恢复古罗马帝国处在奥古斯部时代的那种宏伟的排场。政治法律的机构在很大的程度上是效法古罗马帝国的。在文艺方面情形也是如此,法国新古典主义的原型只是拉丁古典主义。高乃依和拉辛在悲剧方面的成就在于排场的宏壮,形式技巧的完美和语言的精炼,这些都还是拉丁文学的优美品质;至于在理论方面,在读过贺拉斯的《论诗艺》之后来读布瓦罗的《论诗艺》,我们感觉到这两部著作简直如同从一个鼻孔里出气。尽管在时间上它们隔着一千七百年。 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政变记》里曾指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依次穿上了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的服装”,“穿着这种久受崇敬的服装,用这种借来的语言,演出世界历史的新场面”。 这番话也完全可以适用于路易十四时代(所谓与奥古斯都时代媲美的“伟大的世纪”)的政权形式和文艺中的新古典主义。但是法国新古典主义也不能说完全就是拉丁古典主义的“借尸还魂”,它所表演的毕竟是一个“历史的新场面”。这毕竟是由封建社会过渡到资本主义 社会的场面,是过渡时期照例都有的新旧两因素妥协的局面。许多沿袭来的类似的外表往往掩盖着不同的实质。
René Descartes(笛卡尔)
勒内·笛卡尔(René Descartes,1596年3月31日–1650年2月11日),1596年3月31日生于法国安德尔–卢瓦尔省的图赖讷(现笛卡尔,因笛卡尔得名),1650年2月11日逝于瑞典斯德哥尔摩,法国哲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他对现代数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由于他的几何坐标系的公式化而被认为是解析几何之父。

勒内·笛卡尔
笛卡儿的《论方法》,这虽是一部个人的著作,而实际上却是由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那整个时期中自然科学发展所带来理性主义思潮的结晶。它也体现了两个交锋的对立阶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妥协。笛卡儿承认了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并存(二元论),却没有认识到精神世界对物质世界的依存。他企图用思维来证实存在(“我思故我在”),而这思维乃是人类理性的活动。一切要凭理性去判断,理性所不能解决的不能凭信仰就可了事。这种理性主义在当时确实有很大的进步性,因为它动摇了中世纪烦琐哲学的思辨方法和对教会权威的信仰,要求对事物进行科学分析,肯定了事物的可知性。但是他的物质精神二元论终究没有解决谁先谁后的问题,结果终须替神留一个地位,在《论方法》里他坦白地承认他的道德原则是“服从我的国家的法律和习俗,坚决遵守由于上帝的仁慈使我从小就受它教养起来的那个宗教”。所以二元论终于要走到唯心主义。再说他所理解的理性是先天的与生俱来的良知良能,和经验与实践是不相干的。
他说:“善于判断和辨别真伪的能力——这其实就是人们所说的良知或理性——在一切人之中生来就是平等的。”这就足见他没有见出理性与感性,认识与实践的正确关系。理性与感性,认识与实践,都是互相割裂开来的。因此,他的是非善恶美丑的分辨标准终于只是主观的。在片面强调理性中,他忽视了感性认识的重要性,因而一方面忽视了在物质世界中实践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忽视了想象在文艺中的重要性,文艺被认为完全是理智的产物,这就是美学中的理性主义。
在《论音乐》里他把声音的美溯源到声音的愉快,把声音的愉快溯源到声音与人的内在心理状态的对应,声音中以人声为最愉快,“因为人声和人的心灵保持最大程度的对应或符合”。音乐能感动人,也是按照对应的道理,缓慢的调子引起厌倦忧伤之类温和安静的情绪,急促活跃的调子引起快乐与愤怒之类激昂的情绪。这种“同声相应”的看法以及他对于一些音程的量的比例的研究基本上还没有越出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窠臼。
笛卡儿认为“所谓美和愉快的都不过是我们的判断和对象之间的一种关系,人们的判断既然彼此悬殊很大,我们就不能说美和愉快能有一种确定的尺度”。这种相对论既不符合他的人人都具有同样理性的看法,也不符合新古典主义对中心标准的要求。但是他毕竟提出一种标准,即听众接受难易的标准: 在感性事物之中,凡是令人愉快的既不是对感官过分容易的东西,也不是对感官过分难的东西,而是一方面对感官既不太易,能使感官还有不足之感,使得迫使感官向往对象的那种自然欲望还不能完全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对感官又不太难,不至使感官疲倦,得不到娱乐。 他举花坛图案的布置为例,说明人与人的嗜好很不相同,“按理,凡是能使最多数人感到愉快的东西就可以说是最美的,但是正是这一点是无从确定的。”后来他又提到美丑的感觉与当事人的生活经验有关: 同一件事物可以使这批人高兴得要跳舞,却使另一批人伤心得想流泪;这全要看我们记忆中哪些观念受到了刺激。例如某一批人过去当听到某种乐调时是在跳舞取乐,等到下次又听到这类乐调时,跳舞的欲望就会又起来;就反面说,如果有人每逢听到欢乐的舞曲时都碰到不幸的事,等他再次听到这种舞曲,他就一定会感到伤心。 在这里他似乎放弃了理性主义的立场,采取类似后来英国经验主义的“观念联想”的观点来解释美感了。这也还是相对美的看法。
在《论巴尔扎克的书简》里,他特别称赞巴尔扎克的“文词的纯洁”。看全信的意思,“文词的纯洁”包括两个意思。
第一是整体与部分的谐和,他说: 这些书简里照耀着优美和文雅的光辉,就像一个十全十美的女人身上照耀着美的光辉那样,这种美不在某一特殊部分的闪烁,而在所有各部分总起来看,彼此之间有一种恰到好处的协调和适中,没有哪一部分突出到压倒其它部分,以致失去其余部分的比例,损害全体结构的完美。 这段话可以看作从形式方面来替美所下的定义,和上文他从听众接受的难易替美所下的定义可以参看。这基本上还是从亚理斯多德以来的传统的看法。
其次一个意义是内容与形式或思想与语言的一致。笛卡儿在这封信里指出文章通常有四种毛病:第一种是文词漂亮而思想低劣,其次是思想高超而文词艰晦,第三是介乎第一二两种之中,想要朴质说理而文词粗糙生硬,第四是追求纤巧,玩弄修词格,卖弄小聪明。他认为巴尔扎克毫没有这些毛病,所以他的文词显出高度的纯洁。这种文词的纯洁也是从新古典主义运动以后法国文学语言的一个理想。这个理想是与法国文学语言的另一个理想——“明晰”——是密切相关的;要真正做到整体与部分的谐和,语言与思想的一致,才能达到“明晰”。“明晰”是逻辑思想的优美品质,所以它正是笛卡儿的理性主义所要求的,他在《论方法》里就曾强调理性如果要掌握真理,那真理就须明晰地呈现出来,不容有可怀疑的余地。文艺常带有民族性,“明晰”和“纯洁”是法国文艺的特色。它的长处在此,它总是明朗的、完美的、易于理解的;但是它的短处也在此,它因过分侧重理智因素,情感的深刻、想象的奔放、力量气魄的感觉以及言有尽而意无穷的韵味就不免受到损失。
总观以上所述,笛卡儿对于一些具体的美学问题,大半还停留在探索阶段,还见不出一套完整的美学体系,但是他的思想基调是理性主义,而这个理性主义对新古典主义时代的文艺实践和理论却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Nicolas Boileau (布瓦罗)
新古典主义的立法者和发言人是布瓦罗(Boileau Despréaux,1636——1711),它的法典是布瓦罗的《论诗艺》。

Nicolas Boileau
“理性”是贯串《论诗艺》全书中的一条红线。在第一章里布瓦罗就把这个口号很响亮地提出: 因此,要爱理性,让你的一切文章 永远只从理性获得价值和光芒。 这“理性”也就是笛卡儿在《论方法》里所说的“良知” ,是人人生来就有的辨别是非好坏的能力,是普遍永恒的人性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在创作过程中,一切都要以它为准绳: 不管写什么题材,崇高还是谐谑, 都要永远求良知和音韵密切符合。一切作品都要以理性为准绳,都只能从理性得到它们的“价值和光芒”,这就是说,文艺的美只能由理性产生,美的东西必然是符合理性,满足理性的东西必然带有普遍性和永恒性,所以美也必然是普遍的永恒的,是美就会使一切人都感觉美。这种和“美”同一的“真”,依布瓦罗看,也就是“自然”。新古典主义者所了解的“自然”并不是自然风景,也还不是一般感性现实世界,而是天生事物(“自然”在西文中的本义,包括人在内)的常情常理,往往特别指“人性”。自然就是真实,因为它就是“情理之常”。
新古典主义者都坚信“艺术摹仿自然”的原则,而且把自然看作是与真理同一,由理性统辖着的,这就着重自然的普遍性与规律性。所以在文艺与自然的关系上,新古典主义者很坚定地站在现实主义的立场。他们的口头禅之一就是亚理斯多德所提到过的“近情近理”(“逼真”“可信”),反对任何怪诞离奇的事出现于文艺。依新古典主义者看,最重要的事还是抓住人性中普遍永恒的东西,这就是说,要创造典型。新古典主义者对于典型的理解大半还没有超出 贺拉斯的定型和类型的看法 。
布瓦罗说: 写阿迦麦农 应把他写成骄横自私; 写伊尼阿斯 要显出他敬畏神祇; 写每个人都要抱着他的本性不离。 还须研究各代各国的风俗习惯, 气候往往使人的脾气不一样。 这还是写曹操就要把他写成老奸巨滑的论调,传统的定型是不可移动的。
新古典主义者的另外两个基本信条,头一个信条是文艺具有普遍永恒的绝对标准。人性(即自然)是符合理性的,符合理性的东西就必然带有普遍性和永恒性,所以文艺作品必须把这普遍永恒的东西表现出来,才能得到古往今来的一致的赞赏。反过来说,凡是得到古往今来一致赞赏的作品也就必然是抓住普遍永恒人性的作品,即符合理性的作品,亦即最好的作品。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新古典主义者把时间的考验作为衡量文艺作品价值的标准。能持久行远的便是好作品。
第二个信条是跟着第一个信条来的,既然久经考验的东西才是好的,希腊罗马的古典是符合这个条件的,就值得我们学习。新古典主义这名词本身 就包括继承古典为它的主要内容。在这方面,法国在十七世纪不过是继续做意大利在文艺复兴时代所做的工作。不过法国新古典主义者对古典的崇拜所表现的独立思考的精神已不如意大利人文主义者,不甚加批判的接受是比较普遍的。上文已提到他们把自然、理性、真实和美都等同起来,其实在这些被他们等同起来的事物行列中,还应加上古典。他们的想法是这样:既然古典经过长久时间的考验而仍为人所赞赏,它们就是抓住了自然(人性)中普遍永恒的东西,符合理性的东西,真实的和美的东西。它们可以教会我们去怎样看自然,怎样表现自然。“作为笛卡儿的《论方法》的信徒,新古典主义者是把摹仿古典和“规则”或“义法”的概念结合在一起的。题材和人物当然是借用古典中已经用过的最好,但是更重要的是处理题材的方法。古典作品体现了表现自然的最好的方法,这些方法就是后人的规矩。后人一方面要直接从古典作品中抽绎这些规矩,但是另一方面还有一个既简便而又稳妥的办法,那就是仔细揣摩亚理斯多德的《诗学》和贺拉斯的《论诗艺》之类古典文艺理论著作,因为这些著作据说是已经替后人把古典作品中的规矩抽绎出来了,在布瓦罗的新古典主义者特别看重规则,还与他们轻视内容而过分重视形式技巧有关。布瓦罗认为思想没有是新鲜的,只有表现思想的语言才可以是新鲜的。
新古典主义从理性主义观点出发,坚信自然中真实的和符合理性的东西部有普遍性和规律性,因此文艺所要表现的是普遍的而不是个别的偶然的东西;古典作品之所以长久得到普遍的赞赏,也就因为它们抓住了普遍的东西,所以我们应向古人学习怎样观察自然和处理自然;事实上古人在实践和理论中已经揭示出文艺写作的基本规律,后来人应该谨遵毋违。文艺的职责首先在表现,因为普遍的东西都不是新鲜的而是人人都知道或都能知道的,艺术的本领就在把人人都知道的东西很明晰地很正确地而且很美妙地说出来,供人欣赏而同时也给人教育。做到这种境地,文艺就达到了高度的完美。应该肯定,新古典主义的这种理想基本上是健康的,符合现实主义的。但是这种理想所根据的世界观是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的导言中所指出的“认定自然界绝对不变的见解”。新古典主义者的基本病源 在于缺乏正确的历史发展的观点,所以他们的见解一般是拘板的,保守的。这就使得他们对于普遍性,典型,文艺标准,古典规范,文艺种类及其法则之类问题的理解都表现出很大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由于片面地强调理性,新古典主义对于从中世纪以来民间文艺所表现的丰富想象力几乎丝毫没有敏感。布瓦罗在《论诗艺》里对想象(形象思维)这样一个重要问题竟只字不提,本来理性主义者,从笛卡儿起,就一向轻视想象。布瓦罗在《论诗艺》里就文艺种类作史的叙述时不提中世纪,他瞧不起不合古典规则的传奇体叙事诗,反对诗人运用《圣经》中的神奇故事,认为塔索 的传奇体叙事诗“绝对不能算是意大利的光荣”(Ⅲ:215——216 行),甚至反对选一个中世纪英雄什尔德伯兰(Childebrand)来歌颂,说这样一个声音生硬古怪的名字就足以“使全诗显得野蛮”(Ⅲ:242——244 行)。一切稍微越出常规正轨显得奇特的东西都遭到布瓦罗的厌恶。他对于近代刚兴起的抒情诗也十分隔膜,因为抒情诗写的是个人情感,不符合他对理性和普遍性的要求。因为缺乏历史发展观点,布瓦罗对新事物是一律厌恶的。依他看,人类思想没有什么真正是新鲜的,题材,体裁和表现方法一切都要按照古人的规矩。悲剧家拉辛是这样办的,所以成为布瓦罗的理想诗人。他鄙视莫里哀投合人民大众的在他看来是“低级”的趣味,在喜剧中尽情笑谑。他要求的总是“风雅”“高尚”“审慎”和“节制”,他最忌讳的是“卑劣”“猥琐”“过分”和“离奇”。它说明了布瓦罗所代表的新古典主义文艺理想基本上还是封建宫廷的文艺理想,尽管不同的作家在不同的程度上也开始反映一些新兴资产阶级 的要求。
参考资料
朱光潜《西方美学史》